本案中,马女士办理会员卡并往里存钱时,就与理发店形成合同关系,如果会员卡或者书面协议上未注明春节或者其他节假日期间不能使用及在何种情形下价格变动的条款,理发店的行为就违反合同法,属于违约行为。也就是说,判定理发店是否违约,要看办卡时有没有约定或注明。马女士与理发店办卡时未有停卡的口头或者书面约定,理发店擅自停卡理由不成立,属于违约。马女士可以向工商局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李卉律师团队提醒:在办理会员卡时一定要把各项权利义务弄明白,不要一听可以打折就办理。另外,对于这些需要充值的会员卡,一定要理性思考,多方面考察该店面的实力,因为很多店会悄无声息关门,想追回会员卡里的钱就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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